外伤性低位截瘫详述
病因:根据脊髓损伤的程度和病理改变,可分为脊髓休克、脊髓受压和脊髓本身的破坏三种类型。
(一)脊髓休克型:脊髓本身无解剖学上的显著变化,脊髓周围亦无压迫性水肿或其他占位性病变,仅表现为功能上暂时性传导中断。临床检查,在损伤平面以下出现运动、感觉、反射和内脏功能不完全障碍,一般在1~3周后可完全或大部分恢复,不留任何器质性病变后遗症。
(二)脊髓受压型:属继发性损伤,可由下列诸因素引起,形成对脊髓的机械性压迫。如脊髓损伤后,局部组织充血、水肿,因血运障碍,水肿加重,使脊髓受压更为严重,一般持续1~2周。椎管内出血,硬膜外血管破裂出血,由于蛛网膜间隙大,故早期不易引起脊髓受压。髓质内出血,可造成邻近的神经细胞及神经纤维的破坏,脊髓灰质较白质更易出血,这种出血有时很广泛,可累及上、下数个脊髓节段。骨折、脱位或异物压迫,移位的椎体,碎骨片,突出的椎间盘组织,断裂的弓间韧带,或其他异物均可压迫脊髓或马尾神经。脊髓蛛网膜粘连,由于脊髓挫伤,蛛网膜下腔出血,损伤组织机化,瘢痕组织形成,均可产生蛛网膜粘连或形成假性囊肿,压迫脊髓及马尾神经根。
(三)脊髓本身,其损伤程度可有很大差别,轻度损伤,如脊髓突然一挫,脊髓本身无明显器质性的改变,往往表现脊髓休克,以后逐浙恢复,预后较好。重度损伤,可发生硬脊膜外血肿,随着血肿的被吸收,大部分功能可以恢复,仅留有少部分后遗症。极严重的损伤,可发生脊髓完全横断,神经细胞被破坏,神经纤维断裂,造成不可恢复的终身瘫痪。
外伤性低位截瘫就诊指南
- 建议就诊科室
- 脑外科、骨科
- 可能疾病
- 1、 热带痉挛性轻截瘫,可能伴随无力、腱反射亢进、括约肌功能障碍等症状,应去神经内科就诊。
- 2、 遗传性痉挛性截瘫,可能伴随共济失调、视力障碍、腱反射亢进等症状,应去神经内科就诊。
- 易混淆症状
- 痉挛性截瘫期、屈性截瘫、痉挛性截瘫步态
- 相关检查
- 1、随意运动检查,
随意运动是指意识支配下的动作,随意运动功能的丧失称为瘫痪。
- 2、肌电图,通过肌电图检查可以确定周围神经、神经元、神经肌肉接头及肌肉本身的功能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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